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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汉有很多小皇帝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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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中国原始氏族社会开始解体,最后一位华夏部落联盟首领禹被儿子启继位为“夏后”,开始了“父传子,家天下”的王位继承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东汉有很多小皇帝的原因是什么,欢迎参阅呀!

关于东汉有很多小皇帝的原因

关于东汉有很多小皇帝的原因是什么

在历朝历代中,东汉小皇帝多那是出了名的。根据本人粗略统计,东汉十四位皇帝(包括前后少帝)中,除前少帝刘懿生卒年份不可考外,13位皇帝的即位平均年龄仅为12.3岁,其中即位时不满16岁的多达10位,占东汉皇帝的76.9%,远远低于其他朝代。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东汉小皇帝如此之多呢?个人认为主要是由于两个原因造成的。

原因之一:先帝寿命普遍较短

造成东汉皇帝即位年龄偏小的一个重要原因,便是东汉皇帝的普遍寿命较短,前任皇帝过早去世,必然造成继任皇帝的年龄普遍偏小。而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个人认为应该主要源于以下几点原因:

一是基因问题

东汉皇帝普遍寿命较短,东汉皇帝的平均寿命,是大一统王朝中最低的,除前少帝刘懿外,平均寿命仅为26.71岁,不仅远远低于西汉的37.67岁,同时也是大一统王朝中唯一低于30岁的,13位皇帝中去世时不足40岁的多达10位,占东汉皇帝的76.9%,不足50岁的更是多达11人,占到了84.6%。如此多的短命皇帝,很难说没有基因方面的影响。

二是医疗落后

古代由于医疗水平和医疗条件相对落后,对于很多疾病根本没有办法医治,以至于现代的很多小病在古代都成为了致命杀手。东汉的十四位皇帝之中,有多达6位皇帝因病去世,更有汉殇帝刘隆(不足1岁)和汉冲帝刘炳(2岁)夭折而亡,这不得不说与当时的医疗水平和条件有关。

三是权臣谋害

东汉的权臣干政现象极为严重,而一旦皇帝年岁渐长,逐渐脱离权臣的掌控,导致君臣关系紧张,便极有可能被权臣所杀。在东汉十四位皇帝之中,汉质帝刘缵便是被大将军梁冀所毒杀,而后少帝刘辩则是被董卓逼杀。

四是生活习惯

东汉外戚专权和宦官干政现象极为严重,而外戚为了专权巴不得皇帝不问政事,宦官为了干政又往往通过献媚俩固宠,结果便导致皇帝生活习惯极为糟糕,很多皇帝都沉迷玩乐,导致身体羸弱,再加上古代皇帝生子年龄普遍偏小,而这又影响了后代的发育成长,结果便形成了恶性循环。东汉末年哲学家仲长统曾在《昌书》中提到,“昼则以醇酒淋其骨髓,夜则房室输其血气”、“字育太早,或童孺而擅气,或疾病而构精,精气薄恶,血脉不充”才是皇帝寿命较短的主因,药王孙思邈在《千金要方》中也对这种说法予以了肯定。

如上,由于以上四种因素的影响,导致东汉皇帝的寿命普遍偏短,而新帝年幼又导致了外戚专权和宦官干政现象的出现,结果便形成了恶性循环。

原因之二:外戚干政现象太严重

在东汉的十四位帝王之中,除了光武帝刘秀、汉明帝刘庄、汉章帝刘炟和汉和帝刘肇四位皇帝为顺利即位之外,其余十位皇帝皆为外戚或宦官所立,这个比例在大一统王朝之中,无疑也是最低的。

从汉殇帝刘隆开始,此后东汉帝王便没有一个是不是被他人扶上皇位的。汉和帝刘肇去世后,本应由长子刘胜即位,但邓太后却认为刘胜因常年生怪病不适合即位,于是改立刚刚出生百天的刘隆为帝。而刘隆在位仅220天便夭折,邓太后于是又和兄长邓骘密谋立年仅12岁的刘祜为帝。

刘祜在位20年病逝,太后阎姬为把持朝政,在刘祜有儿子的情况下,竟然与兄长阎显迎立北乡侯刘懿为帝,结果刘懿在位仅206天便病逝,接着宦官孙程等人杀死阎显兄弟,又迎立汉安帝的儿子济阴王刘保为帝。刘保因是宦官迎立,于是便将朝中大权交于宦官,而宦官又与外戚梁氏勾结,再加上其子刘炳在位仅一年便夭折,结果便导致外戚梁冀崛起。

刘炳年仅三岁夭折后,大将军梁冀便拥立年仅七岁的刘缵为帝,后梁冀见刘缵年少聪慧,担心其未来夺权,便又将其毒死,改立仅14岁的刘志为帝。刘志在位期间,虽然解决了梁氏外戚,但由于其死后无子,于是皇后窦氏又与父亲窦武拥立仅10岁的刘宏为帝。

汉灵帝刘宏在位虽然长达22年,但其死后却留下遗诏要“废长立幼”,要亲信宦官、上军校尉蹇硕拥立次子刘协为帝,然而蹇硕却在和大将军何进的博弈中败北,大将军何进于是扶立刘辩即位。之后爆发“十常侍之乱”,董卓入京之后又废刘辩,改立刘协为帝。

东汉的地方官制

东汉的地方官制与西汉相比较,在郡、县两级是基本相同的,不过郡的重要性和权力较西汉下降很多。在州一级,则有根本性的差异,东汉的州已经演变成为一级地方,凌驾于郡之上。至此,中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区划由郡县制转变为州、郡、县三级制,一直延续到隋朝“废郡”为止。

东汉将京师洛阳之外的地区划分为十二个州,各遣刺史一人为长官。另以京兆、左冯翊、右扶风、河东、河南、河内、弘农七郡为司隶校尉辖区,称司隶部。司隶校尉是京官,本职为监察在京百官诸不法事。东汉时,每每退罢三公均由司隶校尉纠劾所致,所以司隶校尉号为“雄职”。皇帝召集朝会的时候,司隶校尉与御史中丞、尚书令三人有单独的席位,称“三独坐”。司隶校尉秩比二千石,属官有从事、假佐等,另统领一支由一千二百名奴隶组成的武装_部队,司隶校尉的官名也由此而得。

诸州沿西汉汉成帝制度,设州牧一人,秩二千石。建武十八年(42年)改刺史,秩六百石。汉灵帝中平五年(188年),再改州牧,秩二千石。东汉刺史有固定的驻地和官署,纠劾所部太守县令不必如西汉制度上三公按验,可以直接罢免之。改州牧后,兼领军政,位高权重,有点类似于唐朝的节度使,而管辖地域的广阔,又不是节度使所可以相比的。与西汉相同的是,刺史也要周行郡国,刺探政情,年终回京复奏。不过东汉的刺史不必亲自回京,而是派遣属吏向司徒府报送文书而已。

东汉共设郡国一百零五:王国二十七,司隶部属郡七,列郡七十一。除司隶部所辖七郡外,王国与列郡均分隶诸州,其中豫州领郡国六,冀州领九,兖州领八,徐州领五,并州领九,幽州领十一,青州领六,荆州领七,扬州领六,益州、凉州各领十二,交趾领九郡。

东汉制度,皇子封王,以郡为国。每国置傅、相各一人。傅主王府事,职如汉朝的太傅;相如郡太守,主政务;相有长史一人,职如郡丞。另置中尉一人,秩二千石,职如郡都尉,是主管军政、缉捕盗贼的军官。

王府置郎中令一人,秩千石,职务和汉朝的郎中令相类似,主管王府的大夫、郎等;仆一人,秩千石,负责王府的车马训练与驾驭;治书数人,秩六百石,职如尚书;谒者数人,秩四百石,职务是奉王命出使;另有礼乐长、卫士长、医工长、永苍长、祠祀长等,秩皆比四百石。

郡太守秩皆二千石,只有河南郡因京师所在,长官称河南尹,位比九卿,秩中二千石。诸郡各置丞一人,位次太守,秩六百石,负责民政事务;边郡另置长史一人,秩六百石,负责军政事务。长史之下有司马一人,负责具体军事指挥。东汉内地不设郡都尉,以太守领兵。边郡置都尉或属国都尉领军并辖县,地位略与内地较小的郡相仿。如汉和帝永元元年(89年),置西河属国都尉、上郡属国都尉;永和十五年(105年)置辽东西部都尉;汉安帝置右扶风都尉、京兆虎牙都尉等。

东汉时期买官现象介绍

东汉的衰亡和覆灭,除了天灾人祸以外,很大程度上要追究到桓帝和灵帝这两个皇帝身上,这是中国古代较腐败黑暗的王朝之一。灵帝刘宏直接把买官卖官推上了历史风口浪尖上。

灵帝喜欢文学和艺术,诗词歌赋也是有的造诣,著有《追德赋》、《皇羲篇》、《招商歌》和《令仪颂》等作品(这一点还好)。灵帝对建筑艺术也是颇上心,甚至还研究起了自来水和排水系统设计。可灵帝毕竟是皇帝啊,总揽大局,关注天下兴亡才是正道,这些活交给大臣和能工巧匠去办不就好了嘛?

可灵帝不这么干,他把朝廷的权利给了外戚和宦官。据《后汉书-宦者列传》记载,在当时本来就已经天灾人祸、国库空虚的情况下,朝廷上下都需要钱,灵帝想要办自己感兴趣的事情也要钱,于是董太后和常侍们教唆灵帝打起了卖官的主意,而且是公开招标,明码实价的去卖。

官位的价格,是根据官职大小和年俸1比10000的比例来的,地方官是朝官的两倍,县官的价格则要看地区。比如想要做个四百石的小县令,你就得花四百万。如果想要做司徒、太尉和司空这种位列三公的职位,那除了相应比例的价格以外,还要额外支付一千万。

你以为官职买下来就可以了吗?没那么容易!等你被任命,正式上任的时候还得交钱,这时候需要交纳三分之一或者一半的钱,当然这个价格还可以协商。

这就真的太搞笑了,但是令人无语的还不止这些。在那个世道,有人热衷于买官卖官,但也有靠个人能力当官的。比如巨鹿太守司马直,他是一个清官,可当他一拿到委任状,朝廷就派人叫他给钱,他哪里有钱交呢?

司马直索性不干了,但这样也不行,辞官也得把钱先交了,司马直被逼自杀,死前还写了遗书痛骂东汉朝廷。

可司马直的死并不能引起灵帝和朝廷上下的重视,买官卖官反而更加猖獗了。张温和段颍都是东汉的大功臣,名望颇高,连他们也要交钱才能位列三公。

东汉选拔官员制度介绍

察举和征辟是东汉选拔官吏的制度。所谓察举,是地方州郡以“贤良”、“孝廉”、“秀才”等名目,把有名望、有“德行”的人推荐上去,经过考核,任以官职。所谓征辟,是由朝廷、官府直接征召某人当官。

在名义上,被察举和征辟的人,必须有“高才重名”,为乡党舆论所推崇。因之,为了争取被察举和征辟,当时的士大夫颇注意修饰自己的品行,以激扬声名,抬高身价。有的人更是矫情造作,沽名钓誉,以便博取高官厚禄。在察举和征辟时,贿赂请托,特权横行,成了司空见惯的现象。“选举乖实”的状况,甚至连最高统治者也不得不承认。汉明帝刚即位就说:“今选举不实,邪佞未去;权门请托,残吏放手。”

就是在这种腐朽的选举制度下,豪强地主盘根错节地控制着各级政权部门,封建的等级关系日益凝固化,一批“世代为官”的豪门阀阅、“儒学世家”开始形成。如邓禹一家,凡公者2人,侯29人,大将军以下13人,中二千石14人,州郡长官48人,其余官职不可胜数。弘农杨氏、汝南袁氏并为四世三公之名门。这些世家大族,以后就发展成为门阀士族。

察举制

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时间是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察举制不同于以前先秦时期的世官制和从隋唐时建立的科举制,它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介绍:

夏、商、西周实行“世卿世禄制”。到春秋战国时,统治阶层改革旧有制度,更为了富国强兵,破格任用一些地位低下而才干出众的人。战国时期出现“军功爵制度”,又兴起“养士”之风,招揽有才干、善言辞的人才,不论出身,为国君、诸侯服务。到秦代则以“辟田”和军功为选官依据。但这些都不是完备的选官制度。

到了汉代,为了适应国家统治的需要,建立了一整套选拔官吏的制度,名为“察举制”。察举是自下而上推选人才的制度,也叫“选举”。汉高祖刘邦首下求贤诏,要求郡国推荐具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开“察举制”先河。惠帝、吕后(二人执政时间为公元前194年—前180年)诏举“孝弟力田”,察举开始有了科目。

汉代察举制度,严格地说是从文帝(公元前179年—公元前157年在位)开始,他下诏要求“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并且定下了“对策”(考试)和等第。武帝时“察举制”达到完备,各种规定相继推出。其后,各种科目不断充实,特别是有了统一的选才标准和考试办法。

考试是汉代察举制度的重要环节。被举者经考试后,由政府量才录用,这样既保证了选才标准能贯彻实行,选出真正的人才,还能保证竞争的相对公平,令下层人士有进入国家管理层的可能。随着考试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到隋唐以后更发展成“科举制度”,这一制度实行了1300年之久,成为中国重要的选官制度。

徵辟

徵辟,是中国汉代擢用人才的一种制度,主要包括皇帝征聘和公府、州郡辟除两种方式,皇帝征召称“徵(zhēng)”,官府征召称“辟”。

介绍:

徵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徵,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张衡传》:“连辟公府,不就。”“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

所谓“徵辟”,就是征召名望显赫的人士出来做官,皇帝征召称“徵”,官府征召称“辟”。征辟是中国汉代擢用人才的一种制度,主要包括皇帝征聘和公府、州郡辟除两种方式。又称“辟除”。

徵是指皇帝下诏聘召,有时也称为特诏或特徵,皇帝下诏指名徵聘。辟是指公卿或州郡征调某人为掾属,汉时人也称为辟召、辟除。辟召制在东汉尤为盛行,公卿以能招致贤才为高,而俊才名士也以有所依凭为重。在汉代的选官制度中,征辟作为一种自上而下选任官吏的制度,地位仅次于察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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