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青铜器是怎么发明出来
其实,夏朝的发展,最伟大的青铜器为当时人们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也是为日后的一些习惯养成,做了很大的贡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夏朝青铜器是怎么发明出来(简介),欢迎参阅呀!
夏朝青铜器是怎么发明出来(简介)
夏朝有很多的伟大发明,首先农业上就有一定的进步。但是其中最主要的发明,那就是青铜器。当时在那个时代的晚期,人们也有不断的战争爆发,可是他们渐渐发现,简简单单的战争解决不了任何的问题。所以光用力气上战场是不行的,渐渐的才发现了青铜器的起源。当时经过红铜制造之后,变为简单的工具。最开始用在农业之上,人们先试用发明的青铜器用来耕地。
然后解决一定的温饱问题之后,渐渐的才用火继续进行烧制,给它加一巩固,慢慢的才制作成了现在的青铜器。人们采用了陶瓷制作的工艺以及方法,使青铜器完美的冶炼出来。当时出现了很多的人们利用青铜器进行倒卖,在夏朝的法律之中,是不允许靠它赚取一定的金钱,只能用它换农作物。所以说每一个当时的铁匠,都会乖乖的拿自己建造的东西,去交给国家。然后发配一定的粮食。
金钱在那个时代是没有任何作用的,不像现在一分钱可以难倒英雄汉。那个时候可以说一碗饭可以难倒所有的一家老小。那时候青铜器的发展是非常的重要,它为下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为后来的商朝建立了很多的发明,一切起源于青铜器。
所以说采矿资源也是非常的稀少,人们最开始没有力气,不能进行一定的采集和收集。再后来有了青铜器之后,人们才渐渐变得勤奋。因为他们知道有工具可以去劳作,找寻资源的时候儿既省时又省力。
人们每天不愿意做这件事,才是一个事情根本的问题所在,要说夏朝人也是非常的聪明,他们的青铜器是闻名于全世界的。直到现在很多博物馆中,都存有一些青铜器的样本。
那个时候人们的思想并不是很前卫,所以他们只活在当下,考虑的只是今天和明天,至于后天还是有很大的未知和变化。建造了武器之后,他们用这些铜器去做吃饭的碗,喝酒的杯子。那个时候不太流行喝水,所以妇女大多数都是喝水,而男人们却是喝酒。用产来的粮食进行酿造,酒是当代的一大重点工业。
每年产量也决定了粮食的储备问题,所以说青铜的技术为他们解决了很多顾虑,也让他们的生活变得简单,不用那么的繁琐。人们在那时吃饭并没有用筷子,还是用手去抓。所以说筷子是在后来有竹子之后才形成的,在那个时候人们仅仅只用盆碗去装食物和一定量的水。再后来,人们发现这个方法很便捷,所以用大碗装会很容易喝醉。口渴难耐的时候用大碗装水,一下可以满足解渴,所以从那个时候人们才养成了喝水的习惯。
夏朝的祭祀特点如何
一、祭天礼与青铜鼎
夏朝时期的祭天礼称为“寮祭”。“寮祭”的起源历史相当久远,可以追溯到1万年前新石器时代初期。在最初,远古先民燃起篝火,在篝火上烤熟猎物,以此奉献给神灵。到了新石器时代晚期,华夏先民在篝火上架起大鼎,在鼎内煮肉奉献给祖先和神灵,然后分而食之。因此,作为“祭天礼”活动的重要礼器,鼎是神圣的器物,逐渐成为了权力和国家的象征。
我国民间有黄帝铸鼎的传说,也有大禹制九鼎象征九州的说法。在考古学上,鼎在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已经出现了,最初是一种陶器。我国最早的青铜鼎就出自河南偃师二里头文化遗址,名为网格纹铜鼎,现收藏于洛阳博物馆。青铜鼎的出现,在客观上证实夏朝已经具备了王朝特征。
二、祭地礼与青铜爵
在我国古装影视作品中,经常能看到古人以爵饮酒的场景,其实这并不是真实历史。在先秦时期,青铜爵是重要的祭祀礼器,而不是日常饮酒器具。古人喝酒用的是酒杯,从中原各地的龙山文化遗址中,以及安阳殷墟的商朝古墓中,已经出土了各式各样的酒杯文物。夏朝二里头文化遗址的古墓中,考古学家发现了许多青铜爵。那么,夏朝人是怎样使用青铜爵进行祭祀的呢?
青铜爵主要用于夏朝的“祭地礼”,也就是以酒祭祀大地的过程,称为“苚祭”。后世祭酒的习俗是直接泼洒的地面,而夏朝的礼仪要复杂的多。青铜爵顶部的两根铜柱悬挂香料,使香味渗入酒中。然后将茅草用绳子扎成“笤帚把”的样式,竖放在玉璧之上,用青铜爵的细长口从顶部倒酒,使酒通过茅草缓缓渗入大地,这就是夏朝人祭祀大地的过程。
三、春秋时期的管仲伐楚
周武王建立西周以后,宣称周人是夏朝的后裔,因此继承了许多夏朝的礼仪制度。春秋时期,楚国盛产3条脊梗直贯根部的茅草,称为“菁茅”。楚国每年都必须向周天子进贡大量“菁茅”,以维持周王室的祭祀需求。
根据《左传》记载,公元前656年,齐桓公派管仲率领齐军,联合鲁、宋、陈、卫、郑等诸侯国大举伐楚。楚成王派使者询问管仲:“齐国是北方的诸侯国,楚国是南方的诸侯国,你为什么攻打我?”管仲给出了一条重要理由:“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寡人是征”。意思是说,楚国不进贡给周王室的“菁茅”,天子已经没有办法祭祀了,因此齐国前来讨伐。
历史学家们普遍认为,“不贡菁茅”只是管仲伐楚的借口。但能以这种祭祀用品作为战争借口,一方面说明周朝完整地继承了夏朝的祭祀礼仪,另一方面也反映祭祀仍然是周王室的头等大事。楚国人虽然也是中原移民,但他们不尊周礼的行为,引起了中原诸侯国的不满,因此后世多称楚国为南蛮。
夏朝的官制是什么样的
夏朝的官制比较简单,同后来各朝各代相比,可称其为雏形罢了。夏朝除夏后为最高统治者外,在他之下,也任命了各种官吏。当时在夏后左右的官称为“官师”,是辅政的官。《左传·襄公十四年》引《夏书》说:“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
这里遒人、官师都是官员。遒人是传宣政命的官,木铎即木舌铜铃,徇于路,谓沿路摇铃宣示政令,也就是说,遒人手持木舌铜铃往各地宣示政令,搜集人们对政事的意见和呼声,规谏政事,官师发现问题互相纠正。如明知不正而不谏,“其或不恭,邦有常刑”,就要追究责任,受到处罚。
启做夏后时,还任命了管理军队的官,称“六卿”,也称到处罚“六事之人”。据《尚书·甘誓》记载,夏启发兵,在甘地大战有扈氏。出兵前召集六卿,举行了誓师动员大会。命令他们率领军队,以奉命受赏、违命杀戮相约束,最终讨伐获得胜利。《史记·夏本纪》孔安国注云:“天子六军,其将皆命卿也;“各有军事,故曰六事。”六事之人就是指统率军队的六军将领,他们既统军旅,又管民事,权力很大,是当时地位较高的官员。
翻开记载我国古代历史的文献资料,祭祀占卜的事情随处可见,这也是历朝历代的一个传统活动。夏朝虽然初建国家但也设立了太史令这样的官来负责这项活动。太史令这个官很特殊,也很重要。在我国古代的各种官职中,除了君主,就数史官的资格最老,而太史是史官之长。
史官是从原始社会的巫演变而来的,它最初的基本职责是祭祀占卜。祭祀以敬神,占卜以问神。他们是上帝和君主的中介,是神的使者,故地位很崇高。他们的职务也越来越广泛。除祭祀占卜外,天文历法记事、保管典籍及教育贵族子弟等等,都在他们的职权范围之内,有时还领兵出征。后来的各种官职,差不多都是由史官的职务分化出来的。
夏王朝和后来的商朝,是史官地位最高、在政治生活中最为活跃的时期。夏朝设太史令,负责典籍的收藏保管及天象、历法等事宜,有时也是谏臣。传说夏朝末年有个叫终古的太史,对残暴无道、荒淫无度的夏桀进行规劝,遭到桀的责骂,只好抱着典籍逃离夏后投奔商汤了。
国家的事务是多样繁杂的,为此夏朝设立了管理各种事务的官,称为“正”。如管理畜牧业的官长叫牧正,掌管膳食的官长叫庖正。还有制造和管理夏后战车的官长叫车正。薛地的奚仲就是车正,据说他制造的车方圆曲直皆合规矩,尺寸大小都合比例,使用起来非常灵活,也很结实牢固。管理水利工程的官叫水正,等等。
夏王朝也注意到了官员的选拔,提出了“俊义在官,百吏肃谨”的选官制度,就是使道德高尚、才能出众的人都成为各类官员,在下的小吏也严肃谨慎办好一切事情。官非其人,天下大事就要被捣乱了。另外,参加管理国家的还有一些原有的贵族,如夏后的亲属、兄弟、叔姪等,他们都是一些享有特权的奴隶主,且经常参与国家大事,如祭祀、指挥作战等,但大都没有职务名称。
把他们列入官的范围,是因为君主是国家的代表,家臣虽主要掌管君主的家事,但也常常奉君主之命参与政事。在夏朝国家组织中,亲和贵是统一的,家事和国事也是混在一起的,这也是中国古代官制从一开始就具有的特点。
夏朝的统治势力所及,“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声教,讫于四海”。即东面到今东海之滨,西面达今甘肃、青海沙漠地带。朔即北面,抵黄河流经的河套地区,南至今日的衡山以南,约二万多平方公里的范围。
在这广袤的沃土上,夏王朝的统治中心是以今河南西部和山西西南部为统辖范围,并且分布着许多部落、部落联盟和方国。经禹、启巡狩征伐这些诸侯先后向夏王臣服,保持朝贡的关系。对这些地方诸侯,夏王采取了立五长的办法。《史记·夏本纪》说:“外薄四海,咸建五长。”也就是说“诸侯五国,立贤者一人为方伯谓之五长,以相统治”。在五个诸侯之中立一个为方伯,作为夏王对地方实施的统治者。
夏朝为何频繁迁都的呢
我们通常所说的“华夏”,也是与夏朝的文明相联系再一起的,即使现在仍然没有什么直接的史料能够证明夏朝存在的历史,也有许多人质疑夏朝朝代的存在是否,但是,在一些后世的记载中存在大量对夏朝相关文明的描述,我们也就暂且认可夏朝存在的真实性,毕竟也没有什么直接的史料论证它不存在,至于夏之后的商朝,已经发现的多处遗址,直接证明了商文化存在的真实。
但是,不管是对于夏朝的记载,还是发现的商朝遗址,他们的都城绝不是仅仅固定一处,而是有多处的记载与发现,不得不让人怀疑这些多处都城出现的原因。
在文献中关于夏朝都邑地望不一,“夏禹都阳城,…….又都平阳,或在安邑,或在晋阳。”而商朝的都城除了已经发掘的安阳殷墟,史籍里面记载亳(河南商丘北、山东曹县南,在山东境内)嚣(郑州西北、荥阳东北)相(河南濮阳北、内黄南)邢(河北邢台)庇(山东郓城北、梁山西南)奄(山东曲阜)殷(河南安阳西)等,可以说是多处开花了。
为何夏商两代会有如此多的都城所在地,都城是一个国家的灵魂,尤其是在当时生产力有限的情况下国家仍然选择多次迁都。
首先我们可以看一下夏商两朝都城的记载,基本上都是靠近黄河的地区,因为黄河地区最早诞生了中华地区的文明发展,也就促使这些王朝依靠自己的诞生地。但是,要知道,黄河一直以来有着水患的爆发,即使是在封建王朝的后期,黄河仍然有多次决堤的灾害,更不用说当时的落后的夏商时期,多次爆发的水患促使他们为了寻找生存的地方,去寻找合适的定居点,也就促使了国家都城的一次次迁移。
其次,夏商王朝仍然有着很明显的原始社会时期的特点,当时的农业生产相对较落后的情况下,做着最原始的刀耕火种的农业,也就促使他们不断寻找自己合适的地区。
而且因为当时的经济不是很发达,夏人也是不得不频繁地换土易居,在河南西部、山西南部一带多次反复迁徙,这也就是我们今天再这些地区发现了多个早期社会时期遗址的重要原因。多次的迁徙使得夏朝的疆域也很不稳定,也为早期文明的融合产生了一定的有利条件。
早期的夏商王朝正处于一种文明急速变革的时代,突出的阶级关系使得社会形式发生一定的剧变,为后世王朝的统治延续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尤其是夏商时期的一些重要的制度、文化成为后世王朝学习的典范,夏商王朝所起的作用绝对是具有突出地位的,只是在近代以来发展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人习惯于淡忘于这一段历史。
夏朝刑法怎么定罪量刑
夏王朝稳定之后,为于调整社会关系的需要,逐步形成和不断扩充的。其基本内容是以制裁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法律性质的习惯法为主,制定了《禹刑》,这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正规法典。
《唐律疏议·名例律》中有,夏刑三千条,郑玄注《周礼》说:“大辟二百,膑辟三百,宫辟五百,劓墨各千。”可见夏朝法律数量应较多,规定应该比较细密,法制应初具规模。《左传·昭公六年》载“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后人大多将《禹刑》作为夏朝法律的总称。夏朝已初步形成五刑,并有一些罪名及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
古文献记载夏时期已具备较完善的刑法制度。《尚书·吕刑》中说道“穆王训夏赎刑作吕刑”,便是指周穆王将夏朝的《赎刑》作为制定周国刑法制度——《吕刑》的重要参考。而文中提到的《赎刑》很可能与《左传》“夏有乱政,而作禹刑”的《禹刑》实为一物。然《赎刑》、《禹刑》是否为夏之刑法,具体内容如何,已无可考。
《左传》中引述《夏书》中关于夏时刑法载“昏、墨、贼,杀”,指触犯昏、墨、贼这三种罪过的人要判死刑。晋国叔向称这种刑法为“皋陶之刑”。虽然死刑观念应在新石器时代早已产生,但禹的理官皋陶可能是第一个将死刑法律化的人物。
夏朝有监狱。《史记·夏本纪》云,桀“乃召汤而囚之夏台,已而释之。”索引曰:“狱名”。夏后槐的“圜土”、商汤被夏桀囚禁的“夏台”便是夏时的监狱,为中国史书记录最早的监狱。圜土是一种原始的监狱,在地下刨挖圆形的土牢,在地上搭架篱笆圈围土牢。《大禹谟》谓“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劝之以《九歌》,俾勿坏”,评价夏后立刑法是对民众进行治理的一种手段。除了《禹刑》外,还有《政典》。
《禹刑》作为社会上出现“乱政”亦即矛盾、冲突的产物,它既不是成就于一时的成文法典,也并非由夏禹个人所制定,而是在夏商两代的长期发展中,出于调整社会关系的需要,逐步形成和不断扩充的。其基本内容是以制裁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法律性质的习惯法为主。至于以“禹刑”为名,实际上不过是“夏刑”的代称而已。
一般认为,禹刑是夏朝法律的名称,是后人为纪念夏的先祖禹而命名的,是后人追述的。所谓乱政实际上是指奴隶暴动和反抗斗争,奴隶主阶级为了镇压奴隶的反抗而制定的。这种乱政在禹时是不大可能出现的。
《禹刑》的性质相当于现代的刑法典;《禹刑》的具体内容已经无法考订。但文献中又有零星的记载。
《左传》昭公十四年记载“昏、墨、贼、杀”。这是晋国叔向在答复韩宣子有关邢侯与雍子“争田”一案处理情况时,所征引的法律条文。